【产品简介】
个人经营性物业贷款是指我行向自然人发放,并以其个人名下独有、与他人共有以及该自然人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的公司名下的经营性物业抵押,以该物业租赁收入作为主要还款来源,用于该物业正常经营性资金用途或置换性资金用途的贷款。
【贷款条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年满18周岁,年龄加借款年限不超过70周岁;
2、具有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户籍证明及婚姻状况证明;
3、收入稳定,信用良好,有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个人及家庭负债与其经营收入相符;
4、对拟抵押物具有合法、完整、实质的所有权、经营权、收益权和绝对处置权;
5、如抵押物为公司名下的,借款人须为公司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6、苏州银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申请资料】
借款人需要办理经营性物业贷款时,应向本行经办机构提供以下资料:
1、借款申请书;
2、借款申请人夫妻双方身份证件、结婚证、户籍证明、借款人为单身,需签署单身承诺函;
3、若抵押物为公司名下物业,需提供相应的公司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公司章程、财务报表,以及同意该物业抵押、物业租赁收益权质押方式为借款人在我行办理经营性物业贷款提供抵质押担保的股东会决议等相关基础材料;
4、授权本行查询中国人民银行个人、企业征信系统并记录查询结果的相关文件;
5、本行认可的经济收入证明(包括借款人家庭、企业经济收入证明、纳税证明、银行对账单、银行存款等的原件及复印件);
6、用来抵押房产的房产所有权证;
7、借款人须提供真实的租赁合同、协议原件及租金收入证明材料;
8、签订资金账户监管的相关声明;
9、物业承租人签订知晓物业抵押给我行的声明;
10、抵押物如有转租情形的,实际承租人需要签署承诺函;
11、贷款用途证明材料:经营性用途材料或置换性用途材料;
12、本行规定的其他相关材料。
【责任声明】
本页内容仅供参考,详询苏州银行各营业网点或客服电话:96067。